省工商局制定12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 | ||
| 来源:本站 作者: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2014-6-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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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提升我省商标专用权保护水平,更好保护企业品牌创新和品牌建设成果,促进江苏经济转型升级,日前,省工商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的意见》。《意见》突出商标监管向现代服务、综合监管、协同监管转型的现代监管理念,围绕贯彻落实新法和构建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保护体系目标,推出12条具体举措全面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进一步优化诚实守信的商标代理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全省企业商标保护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企业商标投诉答复率达100%、商标行政案件当年结案率达90%以上。这12项举措分为4类: 一是进一步提升企业商标保护能力。聚焦新法实施商标行政指导,提高企业商标保护意识;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商标维权,充分发挥企业商标维权主体作用;以“品牌管理师”培训为抓手,加快企业商标管理专业人才培养。 二是进一步强化商标行政执法。突出监管重点,将易被侵权的高知名度商标纳入重点保护名录,将商标代理机构纳入热点行业提高监管强度。突出监管难点,着力强化通过域名、搜索引擎、网络店铺等新型商标侵权案件的查办力度,依法惩处将他人商标作为字号使用、误导公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妥善处理字号与商标冲突。突出完善机制,建立商标重大案件预警与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商标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会商,以商标战略服务能手竞赛为载体完善商标执法人才培养机制,强化商标保护区域和部门协调。 三是进一步完善商标行政与司法保护的衔接机制。与公安机关建立案件线索通报、案件查处协助、联合执法、案件咨询等制度,推动商标移送案件的高效规范、法律制裁的连贯统一。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共同开展商标疑难案件研讨,着力在疑难复杂商标案件的定性和处理上达成共识。 四是进一步完善商标国际注册与保护合作机制。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数据交换,及时互通信息,加快推进全省企业通过马德里体系商标国际注册步伐。收集整理我省驰名著名商标在海外被侵权信息,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加强监测与协调,及时保护我省企业商标合法权益。(商标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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