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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里国际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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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人可以申请马德里国际注册 1. 在中国已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 2. 在中国有住所 3. 拥有中国国籍 4. 台湾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通过中国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 什么商标可以申请马德里国际注册 1. 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协议”或“议定书”成员国 2. 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心须是在中国已经注册的商标 3. 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议定书”成员国,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中国商标局申请注册的商标
◎ 什么是领土延伸 领土延伸也就是国际注册的申请人或所有人向“马德里联盟”成员国所提出的有关保护的专门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只有进行领土延伸,才可以在指定的“马德里联盟”成员国内得到保护。 领土延伸可作为两种 1. 在一项国际注册新申请时由申请人同时提出,也就是在填定申请表时,指定要求保护的国家 2. 在国际注册后,注册人又希望得到另外一些成员国的保护,这时注册人可再次向商标局提出领土延 伸申请(此种情况称为后期指定),无论通过哪种领土延伸得到的保护,它的效力都与在该国直接办理商标申请的效力完全一样。
◎ 申请马德里国际注册需要什么材料和信息 1. 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1份,或者商标局出具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1份; 2. 要求优先权的,该优先权证明1份; 3. 申请人资格证明1份,如营来执照复印件、居住证明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等; 4. 委托我公司代的,代理人委托书1份; 5. 商标国样2份,其尺寸不大于80mm×80mm,不小于20mm×20mm。
◎ 什么是基础注册 1. 申请马德里国际注册必须通过原属国商标局; 2. 申请人的名议应与原属国的名义完全一致; 3. 商标应与在原属国的注册或申请完全相同,所报的商品或服务应与原属国注册或申请的商品或服务 相同或不超过国内范围; 4. 国际注册商标,在五年内在原属国遭到撤销,则该国际商标亦随之撤销。
◎ 办理商标国际注册的基本程序 首先,申请人应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将各项文件寄送或直接递交商标局,也可通过 我公司代理。 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文件后,即登记申请日期,编申请号,计算申请人所需缴纳的费用,向申请人发送《收费通知单》。 申请人收到《收费通知单》后,应尽快按数额缴纳费用,商标局只有在收到如数的汇款后,才会向国际局递交申请。如若两个月后商标局仍未收到汇款,便会将此申请文件及其它附件一并退还申请人,不再保留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国际局如在商标局收到国际注册申请之日起,两个月之内收到商标局递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的收文日期便是国际局的收文日期,也就是该商标的国际注册日期;如国际局在两个月之后收到该申请,国际局则将国际局收到该申的日期作为收文日期和国际注册日期。 如申请人想要指定保护的国家既有“协议”成员国,又有“议定书”成员国,而在本国申请注册的商标还未取得注册,或者说刚刚递交申请,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建议申请可先就“议定书”成员国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当该商标在本国注册后再就“协议”成员国提出后期领土延伸申请。这样既能马上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又不浪费时间,尽快取得商标注册保护,特别是当该国际注册申请是在国内注册申请提出六个月之内提出的,申请人还可要求优先权。
◎ 注册后如何办理各种变更事项 根据“协议”及“议定书”,商标国际注册人可在注册后办理如下有关事项: 就所有或部分商品和服务申请领土延伸至少一个或多个国家;在全部或部分商品或服务上或就全部或部分国家转让全部转让;撤销国际注册;放弃在有关国家的保护;删减商品和服务以及变更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等等。 国际注册商标保护期为10年,10年到期前6个月可以续展。
◎ 马德里国际注册的费用 每个申请的基础注册费是653瑞士法郎,每指定一个协议国,73瑞士法郎,称补充注册费;超过三类的每增加一类收73瑞士法郎,称附加注册费。这些都是向国际局缴纳的费用,但有些议定书国家实行单独收费,即除基础费外其它项目由各国家单独收费(单独收费也向国际局交纳)。 指定收取单独规费国家的收费标准(2004年11月)(单位:瑞士法郎) 国家 项目 英国 丹 买 挪威 芬兰 瑞典 冰岛 爱沙尼亚 格鲁吉亚 日本 上库曼斯坦 希腊 新加坡 澳大利亚 爱尔兰 韩国 美国 荷属安的列斯 欧盟 指定申请 首类 386 243 271 (307) 291 (364) 239 226 754 274 94 200 436 372 297 456 283 (561) 三个类之内 487 394 236 (340) 2855 (5595) 每增加一个类 107 124 113 88 121 54 104 95 171 754 137 23 200 436 106 297 456 29 (57) 609 (1218) 续展 首一类 429 243 271 291 (364) 239 1724 274 94 141 291 380 339 544 283 (561) 三个类之内 487 394 266 (384) 3502 (7308) 每增加一个类 107 124 113 140 121 54 0 95 1724 137 23 141 291 190 339 544 29 (57) 761 (1523) ◎ 马德里协议缔约国和议定书成员国 马德里协议和议定书成员国目前为77个。欧盟于2004年10月1日加入了马德里议定书。申请人指定领土延伸至欧盟,便可欧盟25个国家得到保护。 欧盟25个国家是: 法国、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丹麦、爱尔兰、英国、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瑞典、塞浦路斯、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托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
马德里协议和议定书成员国: (括号内A为马德里协议国,P为议定书国,AP为协议和议定书成员国)
1. 安提瓜和巴布达(P) 2. 阿尔巴尼亚(A和P) 3. 亚美尼亚(A和P) 4. 荷属安的列斯(P) 5. 奥地利(A和P) 6. 澳大利亚(P) 7. 阿塞拜疆(A) 8.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A) 9. 比利时(A和P) 10. 保加利亚(A和P) 11. 不丹(A和P) 12. 意大利(A和P) 13. 白俄罗斯(A和P) 14. 瑞士(A和P) 15. 中国(A和P) 16. 古巴(A和P) 17. 塞浦路斯(A和P) 18. 捷克共和国(A和P) 19. 德国(A和P) 20. 丹麦(A) 21. 阿尔及利亚(A) 22. 爱沙尼亚(P) 23. 埃及(A) 24. 拉托维亚(A和P) 25. 摩洛哥(A和P) 26. 摩纳哥(A和P) 27. 摩尔多瓦共和国(A和P) 28. 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A和P) 29. 蒙古(A和P) 30. 莫桑比克(A和P) 31. 纳米比亚(A和P) 32. 荷兰(A和P) 33. 挪威(P) 34. 波兰(A和P) 35. 葡萄牙(A和P) 36. 罗马尼亚(A和P) 37. 俄罗斯联邦(A和P) 38. 苏丹(A) 39. 瑞典(P) 40. 西班牙(A和P) 41. 芬兰(P) 42. 法国(A和P) 43. 英国(P) 44. 格鲁吉亚(P) 45. 希腊(P) 46. 克罗地亚(A和P) 47. 匈牙利(A和P) 48. 爱尔兰(P) 49. 伊朗(A和P) 50. 冰岛(P) 51. 日本(P) 52. 肯尼亚(A和P) 53. 吉尔吉斯坦(A和P) 54.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A和P) 55. 大韩民国(P) 56. 哈萨克斯坦(A) 57. 新加坡(P) 58. 列支敦士登(A和P) 59. 利比里亚(A) 60. 莱索托(A和P) 61. 立陶宛(P) 62. 卢森堡(A和P)
63. 斯洛文尼亚(A和P) 64. 斯洛伐克(A和P) 65. 塞拉利昂(A和P) 66. 圣马力诺(A) 67. 叙利亚阿拉伯共和国(A和P) 68. 斯威士兰(A和P) 69. 塔吉克斯坦(A) 70. 土库曼斯坦(P) 71. 土尔其(P) 72. 乌克兰(A和P) 73. 美国(P) 74. 乌兹别克斯坦(A) 75. 越南(A) 76. 塞尔维亚和黑山共和国(A和P) 77. 赞比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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