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龙胆成功注册成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 ||
| 来源:抚顺日报 作者:匿名 发布:2014-7-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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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我市清原龙胆成功注册成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清原龙胆是清原的特产之一,是东北地道药材,多年来一直处于自然发展的原生状态。1987年,国务院将东北龙胆列为我国珍稀濒危重点保护植物。 近年来,清原满族自治县县委、县政府日益重视中药材产业,制定了“十二五”发展规划,出台了从种植到加工龙胆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作为清原龙胆的集中产区,英额门镇生产的龙胆占全国市场份额的80%。 由于清原龙胆数量多、质量好,因此在药材市场享有较高声誉。北京同仁堂制药厂生产的龙胆泻肝丸所用原材料主要来源于清原龙胆,2004年后,该药厂每年采购清原龙胆50吨左右;哈药六厂每年采购清原龙胆40吨左右;河北安国中药材批发市场每年购货量达60至70吨。此外,部分产品出口日本及东南亚地区。目前,清原龙胆供不应求。 为进一步将清原龙胆产业做大做强,拓宽清原龙胆市场、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使清原龙胆形成品牌,清原满族自治县工商局从本职出发,积极推进清原龙胆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战略。在县政府统一领导协调下,这项工作以英额门镇政府为主,县有关部门全力支持配合。 经过多年努力,今年5月20日,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审核批准,清原龙胆正式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这标志着以清原龙胆为代表的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有了自己的品牌,拿到了走出国门的“身份证”,对有效保护优质特色农产品、形成优势产业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起到了重要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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